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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咨询排污许可证 双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4-02-10 5:04:36

  1. 排污许可证行业类别分类
  2. 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包括
  3. 排污许可管理的三种管理形式

一、排污许可证行业类别分类

法律主观:

排污许可证分几类,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排污单位按行业分分为112类行业,不同的行业类别在生产设施和通用工序申请上所需取得的排污许可证也不一样。

法律客观: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第六条

属于本名录第1至107类行业的排污单位,按照本名录第109至112类规定的锅炉、工业炉窑、表面处理、水处理等通用工序实施重点管理或者简化管理的,只需对其涉及的通用工序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不需要对其他生产设施和相应的排放口等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第七条

属于本名录第108类行业的排污单位,涉及本名录规定的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简化管理或者登记管理的,应当对其涉及的本名录第109至112类规定的锅炉、工业炉窑、表面处理、水处理等通用工序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对其生产设施和相应的排放口等申请取得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

(一)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二)二氧化硫或者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大于250吨的。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第六条

属于本名录第1至107类行业的排污单位,按照本名录第109至112类规定的锅炉、工业炉窑、表面处理、水处理等通用工序实施重点管理或者简化管理的,只需对其涉及的通用工序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不需要对其他生产设施和相应的排放口等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第七条

属于本名录第108类行业的排污单位,涉及本名录规定的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简化管理或者登记管理的,应当对其涉及的本名录第109至112类规定的锅炉、工业炉窑、表面处理、水处理等通用工序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对其生产设施和相应的排放口等申请取得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

(一)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二)二氧化硫或者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大于250吨的。

二、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包括

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包括如下:

排污许可管理是指对于各类企业、机构或个人的污染物排放进行许可管理,以确保排放水平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标准。在我国,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包括污水排放许可、废气排放许可、噪声排放许可、固体废物排放许可和危险废物排放许可。

首先,污水排放许可是对于工业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单位的污水排放进行许可管理。污水排放是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如果不进行有效的管理,将会对周围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的影响。通过污水排放许可管理,可以监控污水排放的水平,确保排放水平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标准。

其次,废气排放许可是对于工业企业、燃煤发电厂等单位的废气排放进行许可管理。废气排放是环境污染的另一个主要来源,其中包括大量的有害气体和颗粒物。通过废气排放许可管理,可以监控废气排放的水平,确保排放水平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标准。

第三,噪声排放许可是对于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单位的噪声排放进行许可管理。噪声污染是一种常见的环境污染,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都会产生负面影响。通过噪声排放许可管理,可以监控噪声排放的水平,确保噪声水平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标准。

第四,固体废物排放许可是对于工业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的固体废物排放进行许可管理。固体废物污染是一种常见的环境污染,如果不进行有效的管理,将会对周围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的影响。通过固体废物排放许可管理,可以监控固体废物排放的水平,确保排放水平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标准。

最后,危险废物排放许可是对于工业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废物排放进行许可管理。危险废物是一种特殊的固体废物,具有较高的毒性和危险性。通过危险废物排放许可管理,可以监控危险废物排放的水平,确保排放水平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标准。

综上所述,排污许可管理类别包括污水排放许可、废气排放许可、噪声排放许可、固体废物排放许可和危险废物排放许可。这些管理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促进可持续发展。

三、排污许可管理的三种管理形式

排污许可管理的三种形式包括审批式、备案式和登记式。不同形式适用于不同排放源,实行不同的证书管理模式。

排污许可管理是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排污许可管理主要采用以下三种形式:1.审批式:适用于大型企业、高污染物排放单位等。排污单位需要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资料。环保部门将根据排污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颁发排污许可证。2.备案式:适用于小型企业、低污染物排放单位等。排污单位需要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环保部门将根据排污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备案,不再进行审批。3.登记式:适用于极小型企业、微小型企业等。排污单位需要按照规定向当地环保部门登记,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环保部门将根据排污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登记,不再进行审批和备案。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排污许可管理形式适用于不同类型的排放源,实行不同的证书管理模式。排污单位在申请排污许可证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排污企业如何保证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性?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依法获得的、合法有效的证书,为确保其有效性,排污单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定期检查证书的有效期限,并在有效期限前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续证。2.及时更新排污许可证上的排污数据,确保与实际排污量相符合。3.积极响应环保部门的检查和抽查,确保排污许可证的规范使用。

排污许可证的有效管理是保障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排污单位必须遵守我国相关法律和规定,正确办理排污许可证,积极监测和控制排放情况,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 排污源的类别和规模,分别采取审批、备案和登记方式进行排污许可管理。